《特管法》將於年底落日 擬推《再生醫療發展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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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特管法》將於年底落日 擬推《再生醫療發展法》上路
▲衛福部今(2021)年8月草擬《再生醫療發展法》,將《特管法》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納入其中。(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2018年《特管法》上路,開放自體細胞治療,被許多患者視為「活下去的最後一次機會」,衛福部今(2021)年8月草擬《再生醫療發展法》,將《特管法》及《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納入其中,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此法實施後,將可確保患者的就醫權益。


3年前實施《特管法細胞治療技術》 核准107件


細胞治療是一種新興療法,透過施打特定的免疫細胞、幹細胞等,來治療疾病,3年前實施《特管法細胞治療技術》,衛福部指出,特管法上路後,只要通過專家審查,國內醫院可合法提供細胞治療,而衛福部逐步開放安全性和成效可以預期的細胞治療項目。最重視的是,政府審定治療價格,保障病人權益,以杜絕地下細胞治療的亂象。


我國於2018年9月開放自體細胞治療,項目包括:自體免疫細胞、自體脂肪幹細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自體纖維母細胞及自體軟骨細胞等6類細胞治療技術,這3年來共282 件細胞治療技術申請案,核准107件。


《特管法》至今年年底將落日 衛福部積極草擬新法


由於《特管法》至今年年底將落日,為此,衛福部積極草擬新法。石崇良表示,《再生醫療發展法》修法目的有二:其一,為提供細胞庫法源依據,藉此,嚴格規範異體細胞的保存與使用,提高治療效果。


再者,為保障患者的就醫權益,大部分患者都將基因治療視為救命的最後機會,已經別無選擇,修法之後,在治療過程中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時,可循藥害救濟、保險制度,獲得補償。


台灣相關法規落後國際20年 政府應該更重視再生醫療研發


此外,細胞治療費用昂貴,衛福部將推動追蹤登陸系統,掌握患者治療效果,作為民眾就醫前的參考。


對於此次修法,國內學者呼籲,台灣相關法規落後國際20年,應該加快腳步。同時,政府應該更重視再生醫療的研發,給予更多的經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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