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到府抽血驗肝炎? 遭推銷反多花數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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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于庭/台北報導】
抽血檢驗
▲北市衛生局近期接獲不少民眾投訴,醫事檢驗所派人沿路向民眾或至店家招攬自費肝癌等檢驗項目,採低價方式吸引民眾上門;不料,最後推銷其他自費檢驗,竟然多花好幾千元。(攝影/楊格非)

「肝炎篩檢只需100元,隔日可到府服務。」天底下真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小心被當成冤大頭。北市衛生局近期接獲不少民眾投訴,醫事檢驗所派人沿路向民眾或至店家招攬自費肝癌等檢驗項目,採低價方式,吸引民眾上門;不料,最後推銷其他自費檢驗,竟然多花好幾千元。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何叔安指出,民眾抱怨,在同意檢查之後,醫事檢驗所隔天就派人至家裡抽血,取回尿液,還極力推銷其他自費檢驗項目,每項自費金額即增加數百至數千元不等,「抽血檢驗真便宜又方便」,這只是推銷的話術,常發生事實與期待的落差。

此外,「抽血」屬醫療輔助行為,民眾應到醫事檢驗所或醫療機構進行檢驗,或由醫事檢驗所依醫師開立檢驗單,事先向所轄衛生主管機關報准後,才能前往民眾住家、辦公場所執行抽血檢驗,否則有違法之虞。

何叔安強調,醫事檢驗所派員外出「抽血」,其中潛藏許多危機,如抽血場所之清潔、抽血器具的使用、消毒作業、檢體在運送途中是否良好保存、抽血人員是否符合醫事人員資格等。

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醫事檢驗所派員沿途招攬到宅抽血,以打游擊方式沿途向民眾或店家以不正當方法進行推銷,並刻意規避稽查,這已經觸法。

何叔安表示,在接獲民眾檢舉後,取得民眾所提供的同意書、收款憑證等資料,經行政調查事證明確,確實有不當招攬情形,已依同法第41條裁處該醫事檢驗所負責人兩萬元罰鍰。

何叔安提醒民眾,為確保醫療安全及自身權益,切勿貿然接受醫事檢驗所以低價招攬之「到宅抽血服務」,以免花錢又傷身。如發現不當招攬,可持廣告單張、同意書、檢驗所開立的收款憑證、檢驗報告,向北市衛生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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