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塑型片矯正 9歲以下兒童不宜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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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林志遠/台北報導】
角膜塑型片矯正 9歲以下兒童不宜施行
▲臺北市衛生局林奇宏局長指出,並非所有近視者都適合使用角膜塑型片的治療方式,尤其不建議北市護眼專案計畫的實施對象國小1升2年級學童,亦即9歲以下的兒童,使用角膜塑型片。(攝影/陳如頤)

 近來坊間宣傳配戴角膜塑型片,可以不用開刀用藥,就能達到矯正視力,對此,臺北市衛生局林奇宏局長表示,使用角膜塑型片具有一定風險,須由眼科專業醫師判斷、評估及執行,且不宜於9歲以下兒童施行。

 林奇宏指出,並非所有近視者都適合使用角膜塑型片的治療方式,尤其不建議北市護眼專案計畫的實施對象國小1升2年級學童,亦即9歲以下的兒童,使用角膜塑型片。若學童經檢查後發現近視,應由專業眼科醫師評估,進行正常生活作息、注重視力保健、配戴眼鏡,或是使用睫狀肌鬆弛劑等常規治療方式。

 近來有部分眼科合約醫療院所,假藉北市護眼專案名義,不當廣告招攬學童,推薦使用昂貴的自費治療方式,林奇宏表示,若經查獲,除將依醫療法第61條、86條處罰之外,衛生局亦會中止與其合約關係,並追討補助費用。

 林奇宏強調,角膜塑型片屬於醫療器材,需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後,方可進行輸入與製造。業者若要刊登廣告,亦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方可刊播。若業者有違法輸入與刊登廣告者,衛生局將依藥事法第40條與第65、66條處理。

 7月1日到目前為止,僅有約500名參與北市護眼專案的學童進行視力檢查。林奇宏提醒,為避免暑假最後一週受檢人數爆增,候診時間延長,建議家長應儘早帶學童至66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接受免費視力檢查。檢查項目含裸視視力、最佳矯正視力、裂隙燈檢查、散瞳前驗光、散瞳後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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