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對待哺乳婦女 軟性服務更顯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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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陳佩言/台北報導】
嬰兒
▲ 經過衛生局調查,餐廳負責人曾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服務生都熟知「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的規定,因此認定女服務生屬於惡意驅離,於7月開出6000元罰單。至於餐廳負責人,因已對從業人員盡管理及教導責任,免負連帶責任。(圖/ingimage)

 熊貓圓圓親自哺乳,圓仔撒嬌貪吃的模樣,全台都被小熊貓給萌住,但一樣是母親餵哺幼兒行為,日前卻有一名女子向北市衛生局投訴,她在一家餐廳用餐時,遭到女服務生以「難看」為由,阻擋她哺餵母乳,衛生局接獲申訴調查屬實,對該服務生祭出6000元罰單。

 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林莉茹表示,女子在四月時透過1999市民熱線申訴,表示全家大小前往美麗華一家餐廳用餐,正準備哺餵母乳時,卻遭到一名女服務生阻擋,指她「這樣很難看」,要求她到廁所哺餵,令她當下覺得受辱。

 經過衛生局調查,餐廳負責人曾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服務生都熟知「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的規定,因此認定女服務生屬於惡意驅離,於7月開出6000元罰單。至於餐廳負責人,因已對從業人員盡管理及教導責任,免負連帶責任。

 這也是繼去年8月台北故宮員工驅離婦女哺乳,負責人及員工各遭開罰6000元以來,再度有人因此受罰。林莉茹強調,公共場所哺餵母乳是基本人權,無論公共場所是否設置有哺集乳室,婦女可視需要就地哺餵母乳,而從業場所的服務人員只要驅離或妨礙就觸法,可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林莉茹表示,台北市今年首度將業者員工教育訓練納入「優良哺集乳室認證」評鑑項目中,希望參加認證的單位除了提供優質的硬體設施,在軟性服務上也能落實法令,友善對待哺乳婦女。

 在硬體設備增設上,台北市衛生局今年1至6月稽查全市依法應設哺集乳室的393家公共場所,發現其中8家有缺失,缺乏明顯區隔的空間、緊急求救設備及有蓋垃圾桶等,經限期改善之後,已全部合格,期盼能提供有需要的民眾,更方便的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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