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轉移性乳癌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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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希望之路-面對乳癌】

  當乳癌細胞藉由淋巴或血液系統移行到別的器官時,就已發生了轉移。約八成的乳癌轉移會發生在手術後的二至三年內,最常見的轉移部位是在骨骼,其次是肝臟、肺臟、淋巴結及腻部。以前轉移性乳癌治療成效較不理想,最近一些新治療方式的介入,讓晚期乳癌患者多了新選擇,效果也比以往好。乳癌轉移後,常見的治療方式包括:

1. 放射線治療:針對局部轉移,以解除因局部壓破而造成的不適,如:骨轉移造成的疼痛及神經壓迫或腻部轉移造成的意識不清及半身癱瘓。

2. 化學治療:醫生會針對輔助性治療曾用過的化療藥物再做評估,可能函上第二線或第三線的化學治療藥物,以控制擴散出去的癌細胞。

3. 標靶治療:針對Her-2Neu陽性3+乳癌復發的患者,健保可以給付使用賀癌平(Herceptin)。另外,合併使用癌思停(Avastin)和化學藥物不但可以抑制癌症血管增生並可函強化學藥物的治療效果,達到阻止癌細胞生長的作用。現在,還有一種口服乳癌標靶治療用藥Lapatinib(Tykerb),可同時阻斷上皮生長因子受體(EGRF)及第二型人類上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細胞訊息的傳遞路徑,達到雙重阻斷作用以抑制癌細胞繼續生長。不過,Lapatinib(Tykerb)目前在台灣還沒有核准上市。

4. 荷爾蒙治療:對於荷爾蒙受體陽性的乳癌病患,若轉移性乳癌病灶只侷限於淋巴結或骨骼,或乳癌生長速度較慢,醫生會針對輔助性治療時曾用過的抗荷爾蒙藥物再做評估。對於泰莫西芬(Tamoxifen)無效的患者,停經前的乳癌病患可選擇卵巢切除或使用LHRHanalogue(如Zoladex)降低體內雌激素的數量,以達到控制擴散出去的癌細胞的目的。至於停經後的乳癌病患則可選擇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如:Arimidex,Femara,Aromasin)。

5. 雙磷酸鹽類治療:針對蝕骨性骨轉移的患者,併用雙磷酸鹽類藥物和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可避免或延緩蝕骨性骨轉移造成的併發症。雙磷酸鹽類藥物(bisphosphonates,如:Zometa,Aredia,Bondronate),是以每3~4週靜脈輸注方式給藥。這類藥物可以抑制蝕骨細胞的活性,減緩因為骨轉移造成的骨骼破壞,避免骨頭疼痛與骨折。病人在靜脈輸注後會有類似流行性感冒之症狀,如骨頭痠痛、發燒、疲勞和寒顫,也有約3%的病人偶有關節和肌肉痛的症狀,但這些副作用多是輕微與暫時性的;通常建議同時給予病患每日500mg口服鈣質補充劑及400IU的維生素D。

  以上內容由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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