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商家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成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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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未滿18歲可以買到香菸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發現,結果發現,在四大便利超商、檳榔攤、傳統商店等商家中,有近四成業者會將菸品賣給未滿18歲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新規定,稽查屬實,將被處以1萬至5萬元罰鍰。

  國內從98年1月11日實施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

  實施迄今,國健局總共取締1440件違法事件,便利超商有408件,檳榔攤273件,雜貨店252件。誰出售香菸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誰就必須受罰。

  除此之外,衛生署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98年7至9月間對25個縣市230家菸品販賣場所以喬裝測試方式,了解該場所是否賣菸給未滿18歲者。

  在四大便利商店方面,98年尚有15.5%店家會賣菸給未滿18歲青少年,與97年22.4%相較,違反規定的比率降低7.1%;其中統一超商違反規定率17.8%最高,其次為全家13.3%、萊爾富12.5%、OK便利超商10%。相較於97年,違反規定有改善,但仍應加強。

  檳榔攤、傳統商店分別有高達78%及56.5%會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者。檳榔攤97年與98年不合格率分別為88%、78%,違反規定比率降低10%,不合格率仍偏高。

  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指出,就消費者及執法者角度看來,這樣的結果仍是不滿意。未來國民健康局將要求販賣場所應於明顯處依規定做好標示,並加強輔導與稽查。

  另外,衛生署將持續請各縣市衛生局、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進行不定期查察,適時公布各連鎖便利商店及其他菸品販賣場所業者遭取締情況,透過政府、民間組織、業者與民眾的攜手合作,共同為青少年的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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