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高峰期提前自45歲開始 早篩檢戰勝乳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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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曼瑩/台北報導】

  衛生署今年公佈最新的2006年女性乳癌發生率數據表示,台灣平均每年10萬人中,大約就有50位婦女可能會罹患乳癌。 乳癌是台灣地區發生率最快速增加的女性癌症之一,根據國民健康局的研究顯示,乳癌為我國女性好發癌症排名第一位,相較於歐美國家,台灣乳癌好發年齡比歐美國家早,約在45至64歲之間。

  令人擔心的是,從1995年至2006年台灣女性乳癌死亡人數從918人上升到1552人,不只罹癌人數上升,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影像醫學部姚敏思醫師指出,多年來台灣婦女發生乳癌的年齡高峰在44至54歲,有別於西方女性乳癌發生年齡較晚,約在55至74歲。根據萬芳醫院近三年乳癌發生情形的統計,40至50歲乳癌發生率最高 (佔34%),值得注意的是,發現時68%都在第二期以上,早期癌僅佔三成。

  衛生署統計乳癌發生率高峰期是在45歲,國健局更於98年11月18日下修乳癌篩檢年齡,將45歲至49歲的婦女也納入2年1次的公費乳房攝影篩檢。然而萬芳醫院乳癌篩檢統計資料中卻發現,台灣婦女乳癌發生率的年齡正在逐步下降,新增加的乳癌病患的年齡大多數皆座落在40歲至50歲。

  經過幾十年的研究追蹤,乳房X光攝影是篩檢乳癌唯一可被信賴的影像工具,在早期乳癌篩檢所扮演的角色尤其重要,至於為什麼我們所熟悉的自我乳房檢查或依賴醫師觸診較難發現早期癌?姚敏思醫師指出,一般手指觸感能發現到的小型結節約在兩公分以上,而不少兩公分以上的乳癌已有腋下淋巴轉移,或甚至於遠端轉移。而乳房X光攝影可偵測到以顯微鈣化所呈現的乳癌,尤其近年來所發展的新科技數位X光,對偵測微小腫塊或顯微鈣化的靈敏度又更高,因此0.5至2公分早期乳癌的發現都必須依賴乳房X光篩檢。

  台灣乳癌的發生年齡有下降的趨勢,國人應提早於40歲後開始接受乳房X光篩檢,以發現早期癌症、早期接受治療。萬芳醫院乳癌防治中心要特別呼籲婦女,45歲為乳癌發生率高峰期意味著,發現乳癌時已非原位癌,如要獲得更適當的照護及治療,建議應從40歲就應接受乳房X光攝影檢查,才能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也可降低癌症對患者所造成的傷害。

  要如何預防並早期發現乳癌? 建議平時避免攝取過多高脂肪食物,要多多運動,避免肥胖,適度攝取維他命D ,避免太晚生育,做好乳房健康三部曲:每月確實做好乳房自我檢查、35歲以上婦女每年由專科醫師檢查、45歲  以上婦女每2年接受1次乳房攝影篩檢,以及針對高危險群的婦女,建議40歲開始每年一次X光篩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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