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愛滋病友工作權 業者可罰30至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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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被公司得知,自己是愛滋感染者,而喪失了工作,這該怎麼辦?在某清潔公司服務的小揚,在看到公司給員工的體檢報告中有愛滋篩檢一欄,在主動告知後,居然就被解雇了。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面對職場的性別歧視與性騷擾,有勞基法、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的保障,讓在職場受害的民眾,有機會藉由申訴而獲得相對的補償。

  但愛滋感染者如果被資方得知病情時,而遭到公司解雇,或是被迫調職等不平待遇時,大都只能束手無策,離開公司,就這樣失去了工作權。

  林宜慧指出,雖然衛生署「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中,明訂愛滋感染者可提申訴,大多數愛滋感染者都不熟悉規定,且不知如何為自己申訴。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指出,權促會收到近百件申訴案例,目前已經有人進入申訴階段,將由當地衛生局決定受雇者該受到何種懲罰。

  張正學表示,歧視愛滋感染者,且漠視他們的工作權的公司普遍存在於各個職業,包括以接聽電話為主的客服人員。以往就有感染愛滋的職業軍人,在被上司發現後,而被強迫提前退伍。

  事實上,不少愛滋感染者在被公司錄取之後,拿到了體檢報告,一看到必須做愛滋篩檢,就打了退堂鼓,隔天就不敢去上班。張正學強調,雖然衛生署規定,員工體檢報告是可以不用向雇主回報,但執行上有許多漏洞。

  有鑑於此,權促會最近製作了「感染者工作歧視申訴小單張」,提供了申訴的期限、流程、方法等。可作為愛滋感染者參考,所有愛滋相關工作者也可多加利用。

  根據現行法令,在事件發生一年內,都可透過書面提起申訴,並且可以委託機關(構)、團體或第三人提出。最重要的是,各級主管機關在受理申訴案件時,會以匿名且公平的方式召開審議會議,若確實違法,公司將會被處以30萬元至150萬元的罰鍰。

  碰到類似問題的愛滋朋友或有興趣認識申訴辦法的各界關懷人士,可撥打02-25505963諮詢電話,權促會將提供申訴諮詢服務,或上權促會網站 (http://www.praa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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