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爆白牌車司機感染源恐非浙江台商 指揮中心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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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
▲媒體爆出白牌車司機(第19例)感染來源恐怕不一定是浙江台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駁斥,未善盡查證。(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台大公衛學院今(27)日公布彰化新冠抗體調查,在一張簡報導中,媒體發現,2月初這名個案白牌車司機(第19例),本來指揮中心認定感染源是1名浙江台商,但竟有2名工作中接觸者,檢出新冠抗體陽性,意味著感染源可能另有他人,但指揮中心隨即出面駁斥,媒體未善盡查證,立場未改變。


根據指揮中心日前發布資料,第19例個案,也是台灣首例新冠肺炎死亡案例,當時病毒核酸檢驗(PCR)共256人,當中4人確診,最後指揮中心將一名浙江台商,搭乘白牌車時一直咳嗽,疫調也發現,浙江台商連續咳嗽20天,加上第19例發病日估算,認定浙江台商帶源病毒,傳染給第19例。


但是在今日台大公衛記者會中,媒體發現簡報檔中,白牌車接觸者中,竟然有2名工作中的接觸者,發現新冠抗體陽性,換句話說,白牌車司機疑似接觸感染源,很可能不止浙江台商,還有其他2名工作中接觸者。


▲台大公衛學院抗體檢測調查簡報。(圖/截取自台大公衛記者會直播)


媒體報導在下午登出,晚間指揮中心出面駁斥,發言人莊人祥說,媒體所指第19例在工作中接觸者檢出新冠抗體,不是第19例感染源,2名個案在1月19日曾經搭乘第19例所開白牌車,沒有出國紀錄,2人都在2月15日進行核酸採撿,都沒有檢驗出病毒。


莊人祥也說,另外1名第19例抗體陽性個案,是第21例確診個案,也就是第19例母親,發病日在2月6日,不是報導所稱第22例社區接觸者,因為當時無症狀也沒有密切接觸,因此評估不須要採撿。


▲白牌車司機調查圖。(圖/截取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莊人祥強調,以接觸史及發病時序而論,該3位抗體陽性接觸者並未顯示所謂明顯翻案證據,個案感染源的認定,並非單以抗體陽性判定,仍須輔以其他訊息進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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