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自費醫材價差2至3倍 消基會:應制定差額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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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醫材
▲健保署日前急撤自付醫材上值,改用極限值軟性勸導,消基會批評罔顧人權與消費者資訊不對等。(圖/ingimage)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同樣品項的人工水晶體,但不同診所動手術,價格卻相差1倍。消基會調查健保署「醫材比價網」,結果發現,各醫院5大類特材自付差額的價查極大,同1款人工水晶體,在不同診所價格多出1倍,有的只要3萬,但有連鎖眼科診所卻需6萬。


相同品牌人工水晶體價差上看2倍 同款式人工心律調節器上看4倍


消基會這次調查5類健保自付差額醫材,包含人工心律調節器、生物組織心臟瓣膜、冠狀動脈塗藥支架、人工水晶體、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比較同一品項的價差,各取最高及最低費用的對照組,計算價差,並列出價差排行。



▲人工水晶體極端值價差同品牌同品項,不同醫療院所價差可達2倍。(圖/消基會提供)


結果發現,同一款式的人工心律調節器「百多力」,在不同醫院的價差竟然高達3.48倍,臺安醫院售價最貴,需7.5萬元,但同樣是區域醫院的台大雲林醫院卻只需2.3萬。


▲人工心律調節器臺安醫院最貴,收費7.5萬元。(圖/消基會提供)


生物組織心臟瓣膜三總收費最高 與榮總價差9萬元


在這次調查中,生物組織心臟瓣膜價差最大,以「索倫」生物組織心臟瓣膜為例,在三總費用為35萬多,但北榮卻只需要26.4萬,兩者價差達9萬2500元。


▲生物組織心臟瓣膜三總收費最貴約35萬,榮總最低價約26萬,價差約9萬。(圖/消基會提供)


整體來說,在5類健保自付差額醫材中,極端價差醫材件數較多的醫療機構為臺安醫院,包括3款人工心律調節器、4款冠狀動脈塗藥支架醫材售價,均在前15大價差排行中。


▲冠狀動脈塗藥支架同品項三總比台大貴!(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強調就醫治療是人權 醫病關係與醫材資訊都不對等透明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說,就醫治療權是每1位消費者的基本人權,分析5類自付差額醫材價差排行,同醫材在同一級醫療院所售價差異甚大,但病患卻可能完全不知,這也就是醫病關係的不平衡、醫材資訊的不透明、資訊認知的不對等。


吳榮達呼籲,政府應全面性檢討自付差額醫材收費亂象,制訂差額上限值,堅守特材極端值管理與監控權責,賦予異常極端值的強制性規範,保障民眾擁有公平合理的醫療服務。


健保署強調已發函價格超過極端值院所 輔導期後比價網無法登載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黃兆杰表示,日前與各學會、醫學會擬定相關醫材的極端值,8月24日發函給收費超過極端值的院所,希望9月底輔導期結束前,將相關醫材費用降到極端值以下。


等輔導期結束後,如果院所醫材品項收費仍超過極端值,比價網系統上的收費價格欄目就會顯示為空白,且註明超過極端值,無法登載,藉此提醒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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