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居家新冠快篩指引 用完密封以一般垃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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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哲 報導
食藥署公布居家新冠快篩指引 用完密封以一般垃圾處理
▲食藥署發布居家新冠快篩指引,提醒檢驗陽性速到篩檢站,使用完畢不得隨意丟棄。(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今(19)日公布,「民眾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指引」,新冠家用快篩試劑可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或藥局販售,食藥署提醒;民眾購買時,請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或包裝是否刊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等字樣。


食藥署表示,購買時請確認產品名稱是否有「家用」、包裝是否刊載「防疫專案核准製造第XXXXXXXXXX號」或「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XXXXXXXXXX號」等字樣、產品效期是否在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並依使用說明書進行採檢及操作。


食藥署強調,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有任何疑問,請洽原購買地點或試劑廠商,另部分藥局亦提供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使用諮詢服務。


食藥署特別說,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如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立即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依指示方式處理;非居家隔離且非居家檢疫者測出結果為陽性時,請戴好口罩,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到鄰近社區採檢院所。


食藥署指出,使用過居家快篩應用塑膠袋密封包好,一併攜帶至社區採檢院所,交予院所人員,當測出結果為陰性時,仍請遵循疾病管制署的防疫規範,做好個人防護,持續自我健康管理,採檢完家用快篩試劑及試劑棒勿任意棄置,請以塑膠袋密封包好,以一般垃圾處理。


食藥署提醒,若民眾已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症狀,不宜使用新冠肺炎家用快篩試劑自行在家檢測,應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且前往就醫時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另外,因快篩試劑測試結果可能出現偽陰性或偽陽性,仍需經認可實驗室所進行的「核酸檢測」作為診斷感染之依據。


▲使用新冠肺炎居家快篩試劑流程。(圖/衛福部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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