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關節病變恐成類風濕性關節炎 把握6個月黃金治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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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以玲 報導
▲類風濕性關節炎好發於女性,若幼年時發病沒有得到適當治療,可能會在年輕時造成殘疾,進而失去自理生活能力。(圖/NOW健康製作;圖片來源/ingimage)

【NOW健康 賴以玲/台中報導】台中63歲馮女士4年前出現手部關節及頸部不適、容易疲倦等症狀,嚴重時,甚至無法轉門把、開瓶蓋,赴醫檢查確診為類風濕性關節炎,所幸發現得早,透過傳統免疫調節藥物治療,1年後病情得以控制。


66歲的李女士10年前發病,起初使用傳統免疫調節藥物治療,仍有發炎反應,改透過健保申請的生物製劑治療後,症狀終獲得控制,醫師提醒,類風濕性關節炎列入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若無好好治療,可能造成失能、縮短平均壽命,不可不慎。


國人常見慢性關節疾病 嚴重會影響生活並危及生命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風濕免疫科內科教授、亞洲大學附屬醫院過敏風濕免疫科主治醫師陳俊宏表示,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也是國人常見的慢性關節疾病,由於患者本身因免疫系統失調,會把自己的關節當成攻擊目標,造成關節發炎、變形,甚至會導致內臟器官發炎與侵犯,可能危及性命與生活機能。


以馮女士為例,兩手手指、手腕一開始先出現紅、腫、熱等情況,隨後開始疼痛難耐,甚至連出門轉門把,或者旋開飲料瓶的瓶蓋,都讓她痛徹心扉,生活品質降到谷底。


陳俊宏指出,類風濕性關節炎好發於女性,若幼年時發病沒有得到適當治療,可能會在年輕時造成殘疾,進而失去自理生活能力,因此健保將之列入重大傷病,目前研究認為此病的發生與基因、環境有關,若患者本身具家族基因,加上暴露於抽菸、感染的環境下,都可能會誘發此病。


小關節有症狀就該提高警覺 降低日後失能遺憾


由於患者發病後6個月內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黃金期,根據2010年美國風濕病學院最新的診斷標準,當小關節出現症狀,就要提高警覺,包括早晨關節僵硬且不適超過1小時、有3個或以上關節發炎、對稱性關節、在身體特定部位可摸到皮下結節、發炎指標ESR(紅血球沉降速率)及CRP(C反應蛋白)呈陽性反應,就應及早接受治療。


陳俊宏介紹,目前類風濕性關節炎使用的藥物包括消炎止痛藥、類固醇及免疫製劑,若患者半年內沒有獲得良好治療效果,則會考慮第2線治療,如單株抗體、生物製劑或小分子生物製劑,一旦治療達標,患者也不能自行停藥,必須持續追蹤,才能降低罹患血管炎、心臟疾病(心肌炎、心包膜發炎等),以及肺結節、肺纖維化、肺炎、乾眼症、鞏膜炎等併發症的風險。


陳俊宏提醒,類風濕性關節炎從體內產生抗體,到出現症狀而確診,通常需要7至10年的時間,所以有易感體質的患者若能及早發現並就醫,接受適當的預防和治療,並有意識地建立良好生活,如飲食清淡、減肥、作息正常、戒菸等,將誘發因子去除,就能降低日後失能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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