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檢測市售小火鍋常用燃料膏 2件甲醇含量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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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消基會檢測市售小火鍋常用燃料膏 2件甲醇含量不合規
▲消基會近日舉辦記者會說明,針對10件市售燃料膏進行檢測,發現主要成分有2件不合規定,中文標示有4件不合規定。(圖/消基會提供)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平價的小火鍋店,經常可看到現在已改名為酒精膏的燃料膏。但燃料膏使用不當而灼傷燒燙傷的意外也時有所聞。消基會近日舉辦記者會說明,針對10件市售燃料膏進行檢測,發現主要成分有2件不合規定,中文標示有4件不合規定。


消基會表示,多數燃料膏產品主成分為「甲醇」,含量在50%以上,多數產品已改名,卻有少數產品用舊名酒精膏,甚至瓶身連警語都沒標示。且甲醇為有機化合物,揮發性高、無色易燃且有毒,容易刺激眼睛,接觸到皮膚也容易造成接觸性皮膚炎以及過敏。


消基會表示,針對市售10件燃料膏產品做檢測,發現主要成分有2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之規定;這2件標示有99.9%甲醇,檢測後發現只有66.8%。同時在標示上有4件產品不符規定,有2件酒精膏與主要成分標示為甲醇的名稱不一致,有2件沒標示原產地、製造日期、製造商電話以及注意事項等。


同時,燃料膏使用不慎被灼燒燙傷的意外時有所聞,消基會表示,目前市售燃料膏多為瓶裝膠狀燃料,會有在使用中補充的需求,因此應有明顯的警語「不得直接添加,應更換器皿再添加」標示,引免發生引燃意外,不過為了降低風險,建議推廣使用一次性罐裝燃料膏,以避免危害消費者人身安全。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應落實燃料膏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應檢視標示是否完整,注意選擇危害性較低之主要成分,並詳閱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相關危害說明,以保障自身權益及安全。同時消基會也給民眾使用的建議:燃餘燃料膏可能尚存目視不易察覺的餘焰,如需補充,不得直接添加,應更換器皿再添加。


消基會提醒,使用燃料膏時,須注意場所通風,並避免於密閉空間使用,以免燃燒不完全,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並儘量以電熱等其他安全加熱方式替代燃料膏加熱食物。也提醒廠商需要標示清晰警語,例如「如需補充本產品,請直接更換器皿再添加本產品,以免發生危險」,避免因標示不清,消費者操作不當,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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