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夏季冰品配料稽查 2冰淇淋腸桿菌超標裁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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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食藥署夏季冰品配料稽查 2冰淇淋腸桿菌超標裁罰3萬元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冰品稽查的檢驗結果共有17件不合格,有2件冰品檢出腸桿菌顆超標,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攝影/葉立斌)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近期經常發生冰品引起的食物中毒案,以及冰淇淋等食品藏有環氧乙烷等事件,因此食藥署開始針對冰品的環氧乙烷進行檢驗。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這項稽查是依照配料與衛生項目進行微生物檢驗,以及食品添加物檢驗,檢驗結果共有17件不合格,2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超標,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其他還包括產品外包裝標示與電子申報的違規事項。


▲112年冰品及配料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內容。(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這次專案總計查核68家業者,部分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追溯追蹤系統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1家GHP經複查仍不合格,1家電子申報不實,3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查核149件產品外包裝標示,10件(3家)涉及標示不實;抽驗117件冰品及配料產品,其中2件(1家)冰品檢出腸桿菌科超標(標準:10CFU/g)與規定不符,其餘均與規定相符;抽驗49件冰品檢驗環氧乙烷農藥殘留,均未檢出。前述查獲不符事項,均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處辦完成。


魏任廷表示,這次查出2件冰品腸桿菌超標,違規的商家名稱為巧莉食品公司,違規產品為香草與芋頭口味冰淇淋,衛生局已經裁罰3萬元。


▲這次稽查68家業者,共有2件產品腸桿菌科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產品經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與規定不符者,涉違反食安法第17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仍未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違反第28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112年冰品及配料製造業稽查專案的違規產品中,有2項產品的品名不能表現其態樣。(圖/食藥署提供)


核稿編輯:連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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