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經常後腳跟痛? 復健科醫師教你7招緩解足底筋膜疼痛 寵物智慧醫療正夯! 新北市推AI智能項圈守護毛孩健康 衛福部推動次世代醫療平台計畫 電子病歷轉型刻不容緩 南瓜不能搭菠菜吃?營養師指導南瓜健康吃法 破除迷思 為何心跳會忽快忽慢? 心律不整原因與治療方法全解析 細菌抗藥性不容輕忽 醫示警恐面臨無藥可用6大抗藥菌 首頁 搜尋結果 關鍵字:職場平權 告知懷孕就被解僱?性工法禁止性別歧視 提供申訴管道 2025-05-10 17:00:00 兩性關係 / 女人幫 6386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進用、配置、考績、陞遷、薪資及解僱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上述性別歧視之禁止亦包含懷孕歧視。勞動部說明,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之罰鍰,已於103年12月11日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