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雞蛋也有學問,國內7月起4項食品安全管理新規範上路,其中包括「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民眾購買時雞蛋時,可多加留意,就能了解生蛋的母雞是採籠飼、平飼或放牧等方式飼養。
為強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並保障消費權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從下個月起,將實施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食用鹽品氟含量標示規定、標示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以及食品使用牛樟芝原料應事先備查等4項食品安全管理新制。
在嬰兒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方面,新規定將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及糖含量增列為強制標示項目,標示格式、單位及數據修整方式,與一般食品標示管理一致。
在氟鹽方面,新增食品添加物氟化鉀及氟化鈉,開放於小包裝家庭用食鹽使用,用量以氟離子計200 ppm以下。品名應以「氟鹽」、「含氟鹽」或「加氟鹽」命名,食品標示內容應註明:「併同使用含氟鹽及氟錠前,應諮詢牙醫師意見」及「限使用於家庭用鹽」等警語,得於包裝上宣稱標示「可幫助牙齒健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年公告「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定義及指南」,雞蛋友善生產系統分為豐富化籠飼、平飼及放牧。雞蛋產品如經認證為友善生產系統,則應依實際生產系統標示為「豐富化籠飼友善生產系統」、「平飼友善生產系統」或「放牧友善生產系統」。
依據「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公告內容,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食品業者應具備該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90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新備查規定將於105年7月11日施行。
另為確保藥品出藥廠後儲存及運輸品質,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5年7月1日起開始西藥藥品GDP符合性檢查,實施對象包含國內西藥製劑廠(含醫用氣體廠)、執行西藥製劑標示與包裝作業之物流業者,以及持有西藥製劑藥品許可證之販賣業藥商,共約800家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