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肝全口服新藥放寬限制 用藥應掌握三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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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黃于庭/綜合報導】
C肝全口服新藥治療三大原則
▲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接受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治療時,應注意三大原則:主動告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定期接受肝功能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功能異常狀況。(圖/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提供)

中央健保署放寬第二階段的C肝全口服抗病毒新藥治療給付條件在5月15日(周一)正式上路,只要是基因型第一型、符合F3以上肝纖維化程度門檻,並經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完成登錄程序後,即可使用健保給付C肝新藥,符合放寬用藥條件的病人約9,100名。

健保署放寬C肝全口服新藥門檻,不再限定病患需曾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失敗。今年1月24日起,C肝全口服新藥納入健保給付,開放8,000名患者免費用藥,不過目前人數不到,因此第二階段大幅度放寬納入給付條件。

台灣肝病醫療策進會提醒,慢性C型肝炎病人在接受健保給付之C肝全口服新藥治療時,應注意三大原則,需主動告訴醫師病史與用藥史、定期接受肝功能監測與血液檢測、注意肝功能異常狀況。

肝策會會長高嘉宏解釋,為確保用藥安全,就醫時要告知處方醫師完整的病史及用藥史,並定期接受肝功能與血液的檢測與追蹤;用藥期間若出現疲倦、虛弱、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茶色尿、皮膚與眼白變黃(黃疸)、淺色糞便等異常症狀,要立即告知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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