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重申:肉品不得驗出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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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衛生署日前公布了檢驗肉品中含有瘦肉精的偵測極限值,卻遭到部分團體批評,認為衛生單位開倒車,竟然放寬標準。為此,衛生署提出聲明,最新修正草案將培林(俗稱瘦肉精)列入限制範圍,應屬於更嚴謹的管理,而非放水。

  衛生署於97年10月7日依法預告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為食品衛生管理法所定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草案,因檢驗技術涉及儀器偵測極限等因素,衛生署依照國際規範,具體地註明相關檢驗方法的偵測極限值。

  其中也包括了培林(Ractopamine)的偵測極限值,肌肉組織為0.3ppb,內臟組織為0.5ppb。結果公布之後,引起部分團體的抗議,批評衛生署罔顧民眾食用安全。

  由於類似遭誤解情況層出不窮,加上之前三聚氰胺事件,讓衛生署頻頻滅火。為了讓外界了解所有檢驗方法都有極限,所謂的「零」檢出,是任何先進科學儀器都無法達成的任務之事實,因此,衛生署特別於11月20日邀集產、官、學界及檢驗技術團體,就此草案進行說明,聽取各方意見。

  在此項會議中,衛生署允諾,針對此次預告草案將繼續收集外界對此偵測極限值的建議,並請與會實驗室參照Codex規範再行評估肌肉及內臟之偵測極限,以召公信。

  衛生署重申,檢驗是實驗室執行科學的技術問題,與行政執行面的食品衛生標準沒有關連。任何食品規範必須擁有相當的科學風險評估,來作為基礎及後盾。

  衛生署強調,未來仍將針對市售食品進行抽驗,依計畫執行監測,對進口食品則會在海關等邊境,嚴加把關。希望透過這次產、研、學界的協商,達到共同參與的目的,為民眾安全與安心的飲食環境而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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