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指定醫師費 醫院將受罰5至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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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看一次病,要一千多元,被外界喻為富人門診的台大醫院景福門診,引發爭議。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外界對於景福門診的觀感不佳,雖然台大醫院已獲得北市衛生局核准,依法有據,但希望台大將景福門診改為自費。

  至於指定醫師費部分,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衛生署從來沒核准過指定醫師費,這是屬於違法的醫療費用超收,如果民眾到醫院門診或開刀,被明示或暗示繳交指定費,可以向當地衛生局檢舉。

  石崇良表示,如果超收醫療費用,就違反醫療法第21條,醫院將面臨5至20萬元的罰緩,且多收的費用必須退還給病患,如果不還,則罰則更重,最高將處以50萬元。

  「醫療院所不得收取指定醫師費!」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重申,如果這種陋習變成習慣,大家都會以為只要多付錢就可以指定名醫來看診開刀,這將嚴重傷害健保制度。

  如此一來,有錢、有能力的人就會覺得不需要繳交健保費,就可以挑醫生來看。醫生也不要專心治療健保患者,就只收有錢病患,那麼健保一定會倒,對醫界、對病患都不好。

  至於醫界大老批評衛生署獨斷獨行,對此,楊志良解釋,部分醫界應該曲解了他的原意,多元社會本就有不同意見,但是他的責任是要維持健保制度。

  出身於台大公衛所的楊志良,在處理對台大醫院景福門診時,也絲毫不手軟,他表示,希望景福門診不要在健保制度,卻又收場地行政費,台大醫院最好獨立景福門診,完全自費。

  對此,台大醫院表示,景福門診採取預約門診制度,一對一的服務方式,需要加派人力,所以必須收取「場地費」和「行政費用」,並未超收掛號費、指定醫師費。

  台大醫院強調,目前沒有收到衛生署或衛生局公文要求調整「景福門診」,一旦收到公文,內有明確指令,台大醫院就會研擬措施,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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