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重症分流原則調整 輕症80歲以上可住院、不超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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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 報導
輕重症分流原則調整 輕症80歲以上可住院、不超過5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輕重症分流標準,80歲以上或懷孕36週以上孕婦、或是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或是3到12個月有發燒超過39度的幼童才會送至醫院。

【NOW健康 葉立斌/台北報導】今(4)日本土病例接近3萬。為維護醫療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輕重症分流標準,80歲以上或懷孕36週以上孕婦、或是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或是3到12個月有發燒超過39度的幼童才會送至醫院。


輕重症分流調整 80歲以上才送醫院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將80歲以上的病患送至醫院,而70到79歲的多數人符合住進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的條件;69歲以下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多盡量居家照護。而需住院的兒童條件無改變,這些都是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另外,無症狀確診者住院天數不超過5天,如符合解隔條件可自行出院,如不符合則會下轉。


▲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修訂。(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表示,因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確診病例遽增,考量Omicron病毒株特性,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


▸首先如有中、重症狀確診者:收治於醫院。


▸無症狀、輕症之成人確診者:年齡80歲以上或懷孕36週,收治於醫院;年齡70到79歲、65到69歲且獨居者、懷孕35週以內,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69歲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到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


▸無症狀、輕症之兒童: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到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且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之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


▲指揮中心表示,如醫院收治無症狀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例外情形有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另外如需要洗腎的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可以依地方衞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


醫院收治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如果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加速病床周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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