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國健署2025年試辦「醫療性凍卵補助」,針對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但成效有待加強,迄今通過審核的女性癌友少之又少。
不讓「生存與生育」成單選題 病友團體呼籲下修凍卵補助至18歲以下
社團法人台灣凍卵協會(TEFA協會)日前與臨床生殖醫學專家、病友團體齊聲呼籲,除了擴大適用範圍,並應下修至18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
台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長潘怡伶表示,許多年輕病友在確診罹癌時,並未想到生育問題,接受治療後,面臨無法生育困境,導致不婚,或是婚姻破裂。
化、放療恐致永久不孕! 醫籲癌友療前「醫療性凍卵」掌握生育自主權
新光醫院不孕症中心主任李毅評指出,許多女性罹癌後必須立即接受化療或放療,而這些治療會對卵巢造成不可逆損傷,可能讓卵子品質迅速下降甚至完全喪失生育能力。
李毅評表示,如果在治療之前及早諮詢,接受醫療性凍卵,將卵子品質固定在相對年輕的狀態,即便治療後卵巢功能受損,仍保有未來生育的可能,掌控對自身生育自主權。
醫療性凍卵補助受惠面太窄 應打破「乳癌、血癌」限制納入卵巢與子宮頸癌
2005年9月起,國健署推動「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方案,針對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的女性提供凍卵費用補助。TEFA協會理事長曾琬婷表示,這是台灣生育權保障向前邁進的重要里程碑,落實生育自主權的重要一步,因為生育保存不僅是醫療議題,更是女性的基本權利。
對於試辦成效不盡理想,曾琬婷呼籲,國健署應將補助對象擴大至乳癌和血癌之外的癌別,盡快納入腹癌、卵巢癌、子宮頸癌、骨癌等預後良好但治療會影響生育的癌別,以照顧更廣泛的群體,保障她們的生育權。
別讓偏鄉與年輕罹癌患者留遺憾 建議放寬「跨院手術」限制以利癌友轉介
此外,現行補助方案規定,需在同一家醫院完成癌症治療與凍卵手術,雖然這樣讓負責癌症治療的醫師,能更方便與負責生殖醫療的醫師聯手照顧病人,但也限縮了偏遠地區病患的使用便利性。
「政府應將保障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李毅評解釋,許多青少年罹癌,如想保存生育能力,需要更複雜的技術,例如,卵巢組織凍存。國健署必須青少年癌友的未來生育潛能,不因罹癌而失去為人父、為人母的權利。
針對「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計畫 TEFA協會提出三大建議
潘怡伶指出,政府應該積極宣導,加強醫院的衛教與跨科轉介機制,否則即使提供7萬元補助,癌友可能因資訊不足,而錯過最佳的凍卵時機,終生遺憾。針對「醫療性凍卵補助」試辦計畫,TEFA協會提出三大建議:
【建議一】擴大與放寬補助對象
1. 擴大癌別範圍: 應盡速規畫擴大癌別,並設定時程表。
2. 下修保障年齡: 將保障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
【建議二】強化政策推廣與資訊轉介
1. 完善衛教轉介機制: 責成醫院將生育保存衛教和跨科轉介機制列為標準流程。
2. 強化社會宣傳: 透過多元管道強化社會大眾認知。
【建議三】提升資源使用的便利性
1.優化流程。
2.除「同院」限制: 提升偏遠地區病患使用補助的便利性和可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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