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懷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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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懷孕就被解僱?性工法禁止性別歧視 提供申訴管道
兩性關係 / 女人幫6380《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進用、配置、考績、陞遷、薪資及解僱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上述性別歧視之禁止亦包含懷孕歧視。勞動部說明,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之罰鍰,已於103年12月11日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 -
生育需求與女性剝削的兩難 代理孕母修法爭議不斷延燒
健康養生 / 最新消息3208衛福部原先預告開放「代理孕母」修法規畫,昨日卻在短短5小時急轉彎,以「爭議很大」為由,將代理孕母部分脫鉤處理。台灣女人連線與多個婦女、人權團體上午召開記者會,反對代理孕母,代孕制度一旦上路,女人的身體工具化,將嬰兒當成商品,完全歧視與剝削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