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預立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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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主法》邁入3週年 你了解什麼是病人自主權利法?
健康養生 / 話題懶人包137亞洲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以預立醫療決定的方式保障當事人的善終權。立法院榮譽顧問、現任病人自主研究中心(簡稱病主中心)執行長的楊玉欣委員在病主法邁入3週年時刻,帶領病主中心團隊串聯康健雜誌、陳建仁前副總統、作家張曼娟、知名主持人于美人等24位社會影響力人士,推出公益書籍《如果還有明天》。 -
病人自主預立醫療決定書 讓漸凍人移除呼吸器得以善終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3078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1月6日起實施,當病人達到末期病人、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政府公告不可治癒之疾病等5種臨床狀況時,可採用該法。其核心概念以病人為主體,確保病人有知情、選擇、決策的權利,並將善終權利擴及非末期病人。 -
到底是記憶變差還是得了失智症? 專家教你簡單判斷!
健康養生 / 話題懶人包3767「醫生,我先生都會一直問同樣的問題,才剛講過的話,馬上就忘記。他從前愛看電視,現在卻連遙控器都不會用,而且常搞不清楚白天、黑夜。」老太太一臉擔憂地說,「前幾天出門去散步,結果竟然在公園迷路,走不回來。怎麼會這樣啊?」 -
衛生福利部公告11類疾病患者 可自主選擇善終方式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2857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依照病主法14條明訂,民眾可以預先選擇醫療方式,當自己若是末期病人、永久不可逆昏迷病患、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時,醫師能了解病人清醒時的意願,按照病人想法做出處置,依不同治療項目,可選擇要不要、何時中止或撤除、也可施做到生命結束。 -
世界安寧日 花蓮慈濟心蓮病房宣導病人自主權利法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3359過去20年來在照顧末期病人上,發現很多都是由家屬代為決定未來醫療處置,但病人依靠維生醫療維持生命,是病人、家屬所希望的嗎?若是事先在病人意識清楚情況下做出決定,可以化解未來可能遇到的長期照顧的困境,也讓病人擁有善終的權力。 -
善終《病主法》仍不完善 僅1家預約時即可安排諮商
醫藥衛生 / 醫藥話題2919《病人自主權利法》於今年年初上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預立醫療決定,如果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狀、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等條件,就可以依照原先預立醫療。醫療機構或醫師在經過2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2次照會確認,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
譚艾珍攜女預立醫療決定 彼此見證不留遺憾
健康養生 / 名人健康2555譚艾珍和女兒歐陽靖一起預約台北慈濟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與弟弟、侄兒一同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精神與條文規定,並互為見證人,完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譚艾珍表示,自己和女兒都簽署了DNR(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在《病人自主權利法》公布後,了解這是一部完全以病人為主體的律法,更完善的讓每個人提早為自己的臨終照護做決定。 -
醫病糾紛難解套 盼病主法上路能改善
健康養生 / 生活保健2841台灣醫病和諧推廣協會理事長黃鈺媖認為,近年來台灣的醫病關係雖有成長,但緊張對立、不理性的暴力事件仍時有所聞,如何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讓醫生、病患家屬及社會獲得三贏,成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