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頸癌》子宮頸癌的放射線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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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希望之路-面對子宮頸癌】

  子宮頸癌的放射線治療分為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和體內近接放射線治療兩種,通常兩者必須搭配成為完整的療程。

(一) 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

  由體外將放射線穿透至體內需要治療的區域,照射的區域涵蓋子宮頸腫瘤及可能擴散的淋巴區域,包括骨盆腔淋巴區、主動脈旁淋巴區,及鼠蹊部淋巴區,依病情需要決定照射範圍,每週五次放射線治療,一般約為五至七週的療程,每天的治療僅需十至十五分鐘。

(二)體內近接放射線治療

  將放射線以特殊的途徑或管道送到最接近病灶的區域,然後停留約10~20分鐘並釋放足夠劑量後,再回收放射線源,完成治療;治療每週安排一至二次,通常在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療程後段或治療結束後才進行。與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的差別是治療劑量直接送到病灶,不需要由體外經過許多外圍器官才達到要治療的區域。

腔內近接放射線治療:尚未切除子宮的病人,近接治療的區域涵蓋子宮頸及子宮腔,整個療程中的安排約有四至六次。

陰道內近接放射線治療:手術切除子宮後才來接受放射線治療的病人,已無子宮腔存在,治療區域主要針對陰道縫合末端,整個療程中的安排約有二至三次。

(三)放射線治療的應用

  子宮頸癌病人的放射線治療,依不同的癌病期別與其他治療的搭配而有不同的設計。

沒有做手術切除的病人:因病人年齡太高不適於手術,或是第ⅡB期(含)以上的病灶,病灶範圍超過手術可完整切除能力時,會採取五至七週的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和四至六次的體內近接放射線治療,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的範圍以骨盆腔為主,部分情形會依病情需要加上預防性主動脈旁淋巴區或鼠蹊淋巴區照射。

手術後的病人:針對第Ⅰ期或第ⅡA期子宮頸癌病人在根除性子宮切除後,若病理檢查結果發現已有淋巴結的轉移,或子宮頸旁軟組織有癌細胞侵犯,或切除邊緣不乾淨時,病人在手術後六至八週的復原後,需要再手術後做輔助性放射線治療,以加強切除手術的效果。治療包括五至六週的體外遠隔放射線治療,及二至三次的陰道內近接放射線治療。

手術前的前導放射線治療:對腫瘤較大的第ⅠB期或第ⅡA期病人,本來是可以直接手術切除的期別,但因腫瘤較大,若直接手術切除的範圍將會很大,會造成較大的副作用;而且手術後復發的機率會比較高,所以有些醫院會針對這類病人在手術前先給予放射線治療,使腫瘤先縮小後,再採取範圍較小的單純性子宮切除,好讓身體的傷害儘量減少,但疾病整體的控制率提高。

放射線治療合併化學治療同時進行:近年來多項研究都證實將放射線治療與化學治療合併使用時,可以更加改善子宮頸癌的局部控制率與存活率,美國國家癌症中心也特別發佈聲明強調這兩種治療合併使用。

(四)放射線治療的副作用

  子宮頸癌放射線治療的副作用,有隨療程進行的短期副作用,和追蹤期間才出現的長期副作用兩種。

短期副作用:子宮頸癌的放射線治療範圍大多包含腸道的骨盆腔,所以療程中的副作用也以腸道反應的腹絞痛、腹瀉、噁心為主,多在療程的三至四週起出現,持續至療程結束後一至二週緩解。此外若照射範圍涉及會陰部位,則可能有肛門或會陰部皮膚發紅及癢痛的情形,約在三至四週出現,會持續到治療後一至二週才緩解。有些病人會在每次體內近接治療後,出現短暫的頻尿及解尿疼痛等症狀。所有短期副作用多會在療程結束後逐漸復原消失。

長期副作用:放射線治療的長期副作用是在治療結束後三至六個月或更久才出現,有些病人甚至在一至二年後發生,然而只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病人會有這個問題。因為子宮頸癌的放射線治療照射範圍涵蓋了骨盆腔,所以在骨盆腔內的器官如腸道及膀胱,會因照射劑量的多寡對這兩個器官的黏膜細胞,產生不同程度的傷害;當糞便或尿液經過時就會刺激受傷的黏膜,而造成出血,產生大便帶血及血尿,還會發生腸粘黏的症狀,而導致腹絞痛、腸阻塞,或腸穿孔等情形。治療方式必須依副作用嚴重程度決定,輕微或中度副作用以保守治療為主,如軟便、類固醇抗發炎製劑灌腸,或出血引起貧血時的輸血,維持一段時間後靜待復原機會,持續進展的長期副作用則可能需要外科手術修補。

以上內容由中華民國癌症希望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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