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再生醫療兩項子法草案 回饋機制恐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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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如頤 報導
衛福部預告再生醫療兩項子法草案 回饋機制恐引發爭議

【NOW健康 陳如頤/台北報導】衛福部近日預告再生醫療兩項子法草案,規範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細胞保存庫,其中規定,在商業運用考量下,生技公司所設立的保存庫,可給其他單位使用,但設設計回饋機制。但學者質疑,如將回饋金給予個別細胞提供者,恐引發倫理爭議,被質疑「販賣身體」之嫌。


再生醫療兩項子法草案 學者認為「細胞保存庫」雙軌管理不明確


再生醫療兩項子法草案中,「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管理辦法」相對單純,台北醫學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院長李崇僖表示,草案要求細胞操作機構需經過許可,並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藉此保障細胞治療品質跟效果,不過,規範嚴格,將直接反映在相關再生醫療技術費用上,進而降低病患的治療意願,影響醫療的可近性。


李崇僖預估,未來細胞操作機構朝向「分級管理」,依據不同需求,設定不同標準與要求,當然費用也有所差距,政府應該確保最基本的安全與品質標準,以期大部分患者都能夠獲得妥善醫療。


「再生醫療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管理辦法」則顯得複雜,主要原因為現階段對於細胞保存庫的設立目的與管理目標尚不明晰,且草案對醫療機構、生技機構等管理,採取「雙軌制」,實施不同管理,而對生技機構的商業運用定義也不夠明確。


細胞保存庫兩大應用 為治療病人配對合適細胞與商業研發之用


細胞保存庫共有兩大應用:其一,為供病患於治療時在細胞保存庫找合適細胞,成功配對;其二,為是作為商業研發之用,如再生製劑等產品或是實驗從保存庫找優質細胞。


草案規定,醫療機構細胞保存庫「不可為他人搜集細胞保存」,也就是僅能為自家病患提供細胞保存,不能提供給其他醫院或公司。相較之下,生技公司保存庫空間較大,可因商業運用考量供其他單位使用,但需設置回饋機制。


如將回饋金直接給予個別細胞提供者 可能引發倫理爭議被質疑「販賣身體」


如將回饋金直接給予了個別細胞提供者,則可能引發倫理爭議,被質疑「販賣身體」,例如,3、40年前的「賣血賺錢」,容易引發不當利益引誘。


李崇僖建議,政府應進一步釐清細胞保存庫的定位、制度設計,避免制度空隙帶來倫理與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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